66-68最长的短信

作者: 芥幽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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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接着第二天,换成是我喝醉了。

  我是吸取了前一天的经验,与其等杨红把自己灌醉我要照顾她,不如我先下手为强,自己先倒了再说。所以一坐下来,我提着酒瓶就灌。那天,我确实是喝醉了。起初我还不觉得,我和杨红也不知道喝了多久,走出酒吧打算换一个地方再喝。我摇摇晃晃地走在路上,有一搭没一搭和杨红说着话,然后我们到另一个酒吧坐下,叫了啤酒,接着又喝。我边喝边说:

  杨红,我真的尽力了。

  我知道。她说。

  他妈的,老天就是见不得我幸福一点,他是玩定我了。

  是我们。她纠正我说。

  我对一切都尽力了。

  我知道。她又说。

  尽力争取了,尽力爱了,尽力生活了,甚至尽力受伤了。可恶的是,这些伤口都不结疤,不愈合,它们同我这个人一样,生长在阴暗而潮湿的,阳光无法照见的角落,别人可以享受温暖感受光明,可我却不能。我可以看见光亮却无法触到。我,见光死。

  说完这么长一段话,我嘟嘟囔囔几乎用最后的清醒从身体里面强硬地拽出一点力气,酒劲很快上来,我于是睡死过去。

  在我睡去的前一分钟,我听到杨红伏在我的耳边,轻声说了这么一句话:我们都谈不上生活,只是不折手段地为了生存。谢谢人类收留我们,谢谢,谢谢……

  我终于不省人事。

  最后我醒来,突然醒来,觉得自己睡了很久,可杨红说我只睡了二十几分钟,然后她拖我去吃东西。这一拖不要紧,我当即一阵天旋地转,胃里面翻江倒海,脖子一伸,嘴里就喷出来了。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像一支水枪,“扑——”,喷出水柱,一下子好远,很有战斗力的感觉。最后,我们就去喝粥了。在去的路上,我坐在车里一路喷射,直到喷无可喷为止,顿觉舒畅,头脑清醒,好若常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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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三天,我们还是喝酒。但是这一次,可能两人都因为醉过,胃里不适,对酒的气味都有了些排斥,喝了一点,草草收场,改去唱歌。我坐在角落里拼命抽烟,似乎想用烟代替酒精可以带来的麻醉感——可是,如果烟可以抽醉的话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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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关我和杨红的喝醉就是这些,但是又有一点需要补充的地方:在我喝醉的这三天里,至于哪一天我忘记了,我给张睿发了一条短信,内容如下:

  每天都觉得好累,一躺上床就恨不得再也不要醒来,似乎一切都不是真的,但他们都说是真的发生过了。我不可抑制地觉得自己血肉分离。但是这种感觉已经堵在我的胸口无法宣泄。没有人听,没有办法可以表述。我用一种哀悼的方式一面绝望,另一面仍然祈祷奇迹的发生,而我却悲哀地发现,想醉的时候越发无比地清醒。血液流出来还是红红热热的,眼泪落下来还是咸咸涩涩的,但是想忘记的没有忘记,习惯居然也留下来了。愿老天垂怜,此生不离不弃……

  好长的一天短信啊!可以想象当时我是花了好几毛钱,在半醉半醒的状态下用战抖的手指一个键一个键按出来的呀!事后,除了觉得说得有些散漫,中心不够突出以外,客观上说,文字还是比较动人的。然而,我并没能打动张睿,我已经没有能力再打动他,我的眼泪,我的笑容,我的声音,我的动作,曾经一一打动了他,可现在,再也不能,再也不能了……

  是的,再也不能了。

  所以,让我说出来,把它们都忘了吧。我要忘了怎样去哭,怎样去笑,忘了怎样去发声,怎样扭动我的身体。尽管它们会很婆婆妈妈,会很琐碎,会很平实,但,那就是我的青春,我20岁正燃烧着的青春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