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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其实是很混沌的。当我离开家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方式,这种混沌由于逃脱了束缚----比如按时回家,比如和男生保持适当的距离等等这些中学时代的束缚,混沌开始肆无忌惮地膨胀,把我的生活完全笼罩在它的阴影之下并且让我毫不自知,等我发现的时候,已经没有出路可寻了。
所以我在混,混日子,混感情,混生活。混一切我能混的和不能混的。
03年,我和陈弓混在一起。但是虽然他对我照顾有佳,虽然我们在一个城市,但毕竟相隔城市两端的大学,他无法陪我吃饭,无法陪我逃课,仅仅每天的电话并不能排遣我的寂寞,所以王言的出现是必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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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年的中秋节,班里组织了一台失败的中秋晚会,而我,是那个失败的主持人。后来我参加过很多活动和节目的主持,都没能像那次那样失败。18岁的我对周围的同学没有任何的新鲜感,没有任何想结交朋友的冲动,我只是提着一瓶啤酒,站在活动中心外面的天台上,放眼望向清冷的夜空。我想看到什么?我不知道。我想看清什么?我更不知道。我甚至不知道我的眼里有没有看到东西。这个时候,一个男生出现在我的旁边,他说:\"里面唱歌呢!进来听听吧。\"该死!要是当时不甩他,要是后来我没有进去,也许以后的许多伤痛和离别都不会发生。但偏偏,我对这个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一眼的男生的话居然听进去了,并且鬼使神差地跟着他进去了。这个男生就是王言。
那天晚上,他唱了一首郑中基的《绝口不提爱你》,有如原唱,我被莫名打动。散场之后,两个人交换手机号码,从此一起上课一起吃饭,形影不离,最终恋爱。
对我来说,王言的身上有一个致命的杀伤性武器,就是他的眼神。虽然他带着眼镜,虽然他的眼睛长得并不好看,但是每当他走过来抚摩我的头发,用一种怜惜的眼神望着我,我就立马晕菜。直到现在,依旧如此。
和王言在一起是一种绝对的必然性。其实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,只要有一个男生,长得不太丑,个子不太矮,脾气不太怪,又懂得嘘寒问暖无微不至,我一头栽进去是必然。那个时候的我,还只是一个18岁的女子,初出茅庐,涉世未深,相信爱情,期待天长地久----虽然现在这一切在我的眼里都是狗屁。
爱情就是狗屁,但是没有这个狗屁,我们在人世间寻寻觅觅的所谓真所谓爱有是什么东西?狗屁的狗屁!所以人人都在找狗屁。我也一样,毫不例外,并且一次又一次,死性不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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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岁的我还是一个傻逼,是一个连许多黄色笑话都听不懂的彻头彻尾的傻逼。不分白天黑夜地做梦,幻想我的王子终会出现,带我远走高飞,给我白头偕老,执我之手,天长地久。18岁的我对男生没有要求,只要感觉对了就行,连跟他在一起的未来都是被我镀金的。我傻冒地幻想自己是一个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,对爱情的至死不渝深信不疑,对所有不可靠的承诺不抱任何负面想法地接受……我说这么多只是为了证明一点:在遇上王言的时候,我是一个单纯的傻逼。
我以为我爱他,甚至以为这辈子就要跟着这个人了,所以当陈弓与我挥泪告别的时候,我又迫不及待地投向王言的怀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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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弓有一句话,到现在仍让我心存感激。他说:如果你觉得是幸福,那么你就去追吧,只是有一天要是你觉得累了,仍然记得有一个人可以给你一个家,就够了。
虽然他并没有遵守承诺,但我仍感激不尽。
就像王言说他要爱我70年----他连70天都没有爱够。都是空的承诺。犹如空头支票,都开给我这个傻逼。
去取啊!你倒是去取啊!
靠!承诺向哪个银行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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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王言在一起的场景现在能被我忆起来的是这些:
上课的时候他总是坐在我的旁边,偶尔会用他的左手握住我的冰凉的右手,然后温柔地笑。
他曾叠过一只纸鹤给我,上面写了八个字:你快乐所以我快乐。把我这个傻逼感动得热泪盈眶。
有一次我和一个男生一起走过宿舍楼下,他在楼上看见了,不怀好意地吹口哨,并且几个小时不理我。
他在公墓的湖边吻我,在教学楼里吻我,双唇温润。
差不多了吧?
然后我们就分手了。
和王言分手的当天,我们上完解剖课,我站在河岸边,举起手中的白大褂,狠狠丢进这条臭水沟似的河里,看它如枯叶飘走,然后蹲下嚎啕大哭。干完这一切之后,我冲上我们认识的那个天台,几瓶啤酒下肚,把自己喝得五迷三道,一切就算了帐。
爱情,有时候以惊人的速度把我们放倒,就像我和王言的认识,恋爱,到分手,我还未及品尝个中滋味就以一个月的速度迅速经历相恋,热恋,冷战,分手的全过程。就像被猛烈的炮火打中之后,我还没来得及惨叫一声就猝然而亡,死不瞑目。
只是可惜了我那件白大褂,现在都没处去买。我们进校的时候发了两件,被我意气用事丢掉一件只剩下一件,换洗的都没有,每学期到放假了才敢洗白大褂。我用了三年,比人家用了五年都脏。